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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5 0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2319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查看网址:https://www.ydjmw.com//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detail.jsp?id=1558)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11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11以后出生。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名额

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1人。

四、申报人需报送的申报材料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一式1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本通知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已公布,附件可在网站通知中下载。下载网址:

https://www.ydjmw.com//www.dost.moe.edu.cn/outpart/moduledetail.jsp?id=1558

五、学校人事处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622,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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