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湖南省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策型、应用型研究,为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1. 2019年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等四类。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湖南省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题目申报。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
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题目文字做适当修改,但不能改变题目主要研究方向。
2. 经费资助:重大课题10万元,重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3万元,青年课题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申请人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大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正处级以上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课题申请人一般为40岁以下法学研究人员或法律实务工作人员。
3. 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4.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5.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8人,一般课题3-5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实务界联合组建课题组,开展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6. 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项目经费一并追回。
7. 课题申报时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科研部门加盖公章。
四、课题实施
1. 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湖南省法学会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2. 立项结果将在红网、湖南长安网公布。获准立项的,湖南省法学会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
3. 省法学会根据课题实施情况组织课题中期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省法学会将适时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应用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 省法学会对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课题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免于鉴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四类。
5.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课题成果
1. 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
2. 成果摘要: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应提供字数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六、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课题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1个月向湖南省法学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盖章签字等手续由科技处统一办理,材料报送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报送至永州市法学会办公室(见附件1),我校受理课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者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的《湖南省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湖南省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汇总表一份,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地址:科技处422办公室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婷,0746-6381013
联系电话:1029084484@qq.com
详情请登陆:https://www.ydjmw.com//www.hnzf.gov.cn/Info.aspx?ModelId=1&Id=38646
7.29--2019年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
2019年7月17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