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和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均简称“专委会”)在全体会员单位中评选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我校为会员单位。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评优名称
(一)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近两年内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本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研究论文;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学校遴选后推荐2人到专委会,评选结果以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准。
(二)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本科高校报送2名,高职高专报送1名,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
1.报送相应《推荐表》(一式两份)及论文发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和《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人于3月28日(周五)上午12:00将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材料报送至我部思政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3282757@qq.com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15274623693
附件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4: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6日